5月10日中午,玛沁县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宣讲进校园宣讲团来我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我校3-8年级的师生参加了宣讲活动。
活动中,来自县人民法院的副庭长郑长翯结合我校学生的特点,重点从未成年人保护法条例给学生们讲解了专业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教育学生养成学法、守法、尊法的习惯。讲述了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和对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入狱的2个真实案例,让学生们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成年人在学会保护自己的同时不应做伤害他人的事,要做到法律不允许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县法院工作人员用藏语对一些法律条例和案例进行了宣讲,让我校藏族学生进一步加深了理解,继而通过我校“小手拉大手”实践活动,学生们充当法律知识的传播者,面向家长和牧民群众讲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气。
此次活动是我校贯彻县教育局开展“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县法院开展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一次实践活动。进一步给广大师生宣传了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学生们用法律的知识和武器保护自己,促进了我校安全校园、和谐校园、文明校园的建设。
(撰稿:杜得文)